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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读书课读后感

来源:www.u522.com时间:2024年08月17日

读《青春读书课》一卷第一册有感600字——小学读后感——作文750字

  这个十一假期,我阅读了王老师推荐的一套精彩的《青春读书课 成长教育必读书》系列图书第一卷中的《成长的岁月》,它收集了中外文学家的一些著名的诗歌、散文、寓言故事等文章,让我通过这些文章从童年到少年、青年的生命成长过程中所认识自己和自己赖以生存的世界。作者的眼光都十分独特,书中的情节十分让人浮想联翩,流连忘怀。

  该书在第一卷第一册书分为两大版块:孩子你慢慢来、成长的故事,这两大板块又下设了许多小栏目,涵盖从童年到少年、青年的成长历程中所涉及的相关主题。对我感触较深的是《快乐王子》这篇文章,书中的字里行间,使我感动也明白了道理,真是让我受益匪浅,

  《快乐王子》中的王子就像是一座富有同情心、而且会流泪的雕像。他与燕子有着无私奉献的精神,令我明白奉献的价值,也时刻启发我勇于奉献。他活得有意义有价值,【做文章文学网】,牺牲了自己却让别人有了温饱,他奉献了,所以他快乐了。还有那只可爱的燕子,帮助王子,把他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一件一件啄下来送给穷人,让他们有了希望。冬天来了,小燕子因不肯离开快乐王子去到它向往的埃及,最后选择留下,在寒冷中死去了。我从心底敬佩他们,我被他们所折服。在《成长的岁月》这本书中每一篇动人的故事,一个个真理,一个个动人心弦的文字,都有着意味深长的道理吸引着我。一个人不论你身处什么位置,我们首先要善良、要富有同情心和奉献精神,这样你才能得到真正的快乐和幸福。

  从书中,我感受到了思想之美、文学之美和语言之美,体会到读书是每一个人成长的台阶,也是每一个人的良师益友,更是指引我们成功的明灯。通过阅读书籍,扩展了我们的思想和精神生活,让自己的精神世界丰富多彩。让我们好好享受好书带给我们获得新知识的快乐,好好享受好书带给我们心灵的感动和精神上的愉悦。

青春读书课读后感

  几年来听过学生对我所提出的喜欢读什么书的问题作出的同样回应之后,我开始问学生第二个问题:谁是他们崇拜的英雄。这一次,又是良久的沉默,并且难得听到下文。为什么谁都应该有崇拜的英雄?人应该就是他自己,不应该以异己的模子塑造自身。在此,下述积极的意识支持着青年人:他们缺少英雄崇拜是成熟的象征。他们择定了自己的价值观念。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一书中描述安德列公爵,此人在普鲁塔克的名人传记著作中受到教育,由于崇拜拿破仑使他自己异化了。但是,我们往往会忘记安德列的确是一个高尚的人。他的英雄渴望使他具有心灵的光彩,从而使他周围的资产阶级的琐碎、空虚和自私自利的心灵相形见绌。一般而言,民主原则不承认伟大,并想要人人在没有遭到令人不快的对比时感到浑身舒服。在我们看来,对英雄的蔑视不过是对上述原则的进一步歪曲。大学生究竟可以从自身什么方面去得出他们认为是为自己设定的目标呢?从崇拜英雄中解放出来只意味他们没有什么方法抵制广为流行的“角色典型”。他们不是正在被居鲁士、忒修斯、摩西或罗慕路斯所吸引,而是不知不觉地把周围的医生、律师、商人或电视人物的角色表演出来。按现实情况来说,大学生有着关于完美肉体是什么的浓厚情趣,而且不断地追求完美肉体。但是,因为得不到文学的指导,他们不再有什么是完美心灵的想像,所以也不渴望有完美心灵。他们甚至想像不出有这样的东西。

读书笔记1——《成长的岁月》读后感

  这是整套《青春读书课》里的第一部分——《成长的岁月》里的第二本。搁在床头,每天中午和晚上入睡前读一点儿,每次都是直到看完两页不知所云了,才把书一扔,陷入梦乡。我一向看书比较随意,往往同时打开三四本书,有时没有目的,随手拿到哪本就是哪本,所以,看书也不是很深入,忽然要写读书笔记了,心里很是惶恐。因为近期也没读什么有深度的书,就拿这本来练练手吧。

  这套书,是严凌君先生主编的,立意高远,选材广泛,内容丰富,选文讲究人性之美,目的在于促成青少年喜欢读书、学会对人情、人性、人道的感动。当初是在一位博友家里看到推荐买的,买书的本意是给儿子做课外读物,谁知书到家后,儿子根本不感兴趣,连包装也未拆,搁在书架上做了装饰品。不久前,我开始看这套书,觉得真是好看。里面的文章都是名家名作,不但让我复习了好多以前看过的名篇,还让我见识了许多我未曾看过的名作。

  书中有几篇给了我特别深刻的印象。

  苏霍姆林斯基写给儿子的信《志趣与美》,谈“如何把兴趣变成志向”谈“女性的美”,像潺潺清泉流过初春的田野,施者不嫌其渴,受者不嫌其繁。事无巨细、谆谆教诲,感情真实、理性健全,虽是给儿子的私信,别人读来,也有滋有味,乐在其中。书中说:“志向是天才的幼苗,经过热爱劳动的双手培育,在肥田沃土里将成长为粗壮的大树。不热爱劳动,不进行自我教育,志向这棵幼苗也会连根枯死。”“人是自己的志向的主人。要把兴趣变成自己的志向,必须付出几倍的劳动。”“任何时候也不要满足于一般成绩,要更上一层楼,精益求精。这是培养志向的必经之路。”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对我最近对儿子的教育是个很大的启发。谈到女性美,苏霍姆林斯基说:“人是最高尚的美的化身。女性美是人类美的顶峰。内在的美和外表的美的统一,这是人的道德尊严的审美表现。外表的美有其内在道德的根源。为人们所喜爱的创造可以使人变美,改变人的容貌——使它变得清秀和富有表情。人类美的标准——这同时也是道德的标准。”聪爸说,女人四十以后,要想变得喜悦慈祥,就得好好修心,看来确实如此,一个人的内心是塑造颜容的雕刻师。

  另一篇《上帝创造母亲时》,让我不禁莞尔的同时,也感到做母亲的自豪和伟大,更感到做母亲的责任重大。母亲这份订单的要求相当严苛:她必须能够经受任何涤荡,但不是塑料制品;有180个活动零件,可以任意更换;靠不加奶和糖的浓咖啡和残羹剩饭运行;具有站立起来就不会弯曲的膝部关节;拥有一种能够迅速医治创伤和疾病的亲吻,从骨折到失恋都能治愈;此外她必须有六双手,她需要一双能透过紧闭的房门洞察一切的眼睛。。。。。。上帝说:“我感到我正在创造一件十分接近我自己的造物。”西方谚语说:“上帝不能到每家,所以他创造了母亲。”瞧,母亲,多么伟大的称呼,是每个家庭的主持工作的上帝呢!

  精彩篇章不胜枚数,余不一一。此书共涉及26个人生主题,具有打动人心的效果,读来受益匪浅。好的书,就像营养液,能滋润滋养人的心田,净化过滤人的心灵。每天的睡前读书,在我是必不可少的营养补充,每每看到心领神会之处,往往“悦而心醉”,甚至“手之舞之,足之蹈之。”

  读书笔记第一篇,请方家批评指正!

青春读书课前三册读后感

  两个月的暑假生活,我读了许多本书,最耐人寻味的还是这两本书。

  《青春读书课》之《成长的岁月》中的《姐,回家吧》让我十分感动。文中的姐姐知道弟弟要攒钱买字典,便不停地给他凑钱。当知道弟弟还差5分钱就能拥有一本字典时,她当机立断,减去并卖掉自己长长的、美丽的辫子,给弟弟买字典。后来,家里拥有了四只苹果,爱吃苹果的姐姐给了弟弟一个,为邻家小孩削了一个,留下一个自己保管。在弟弟发烧,吵着要苹果时,姐姐给他了。弟弟的病好了,可姐姐却得了重病。弟弟拿着新衣服去换了几只苹果,但是回到家姐姐永远的离开了他。

  正如导读所说:“这是一篇举重若轻、文字简约的文章,含量丰富的如同小说的文章。”文章中的姐姐的一个个动作像电影一般呈现在我们的面前,她的善良、不幸和美丽也一同呈现在我们的面前。

  青春读书课》之《心灵的日出》中的《保护环境随手可做的50件小事》最令我有感触。现在的地球日益衰老,我们需要保护环境,让地球恢复原来的生机。从这50件日常小事中,我们可以检测自己的平时行为,在无意中破坏,还是懂得保护环境。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青春读书课第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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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青春读书课之《人类的声音》写一篇读后感

  我觉得, 青春读书课新课标素质教育必读书。 青春读书课,滋养一生的语文课,呵护你成长的岁月,守望你心灵的日出,拓展人文视野,构筑精神家园,打造一代“新青年”,为民族的未来播种。

《干法》读后感1500字

  [《干法》读后感1500字]

  《干法》读后感1500字

  ivan半疯

  “读后感”是一种什么存在呢,大概就是一个人用一个月或者更久的时间读一本书,然后将其中最动人的地方讲给你听!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部书的读后感,作者是组测技术一课的张es,笔名ivan半疯,《干法》读后感1500字[智库|专题]。

  想想自己能为单位做些什么——《干法》心得

  刚刚开始读《干法》的时候,我心里并没有什么感触,但当我通读全书后,我发现我深深的被稻盛和夫的在面对工作时的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态度所折服,这由心的敬佩是语言表达不出的,在我的想象中几乎很少有人可以用完全必胜的信念去做一份事业,毕竟无论生活还是工作,处处坎坷与荆棘实属正常。而人又很难把握住内心是自信,还是自负或者是自卑。单单从这一点就可断定这位“工作狂”的不凡之处。

  稻盛和夫以78岁高龄出任日航ceo之后推出的《干法》这一本书,也是稻盛和夫首次与读者分享自己在70余年的切身经历所获得的工作经验。而在此之前,他曾在寺庙中修行,以一位退休老人的身份,过着恬淡安逸的生活,受着信仰的洗礼。再出任日航ceo后却是走向了人生的另一做巅峰。

  书中多次提到“神”这一虚无缥缈的词汇,以此可以判断稻盛和夫是有自己的信仰的。他对“神”有着绝对的信任,也许是这种信任造就了稻盛和夫性格。书中曾提到“当你竭尽全力时神将会现身!”的论述。基于这一点我完全赞同,但是我所说之神并非耶稣之类,而是当人事做到尽善之时,尽美之事也将应运而生。更何伦,当未做到尽善之时,尽美之事定不可为之;然做到尽善之时,尽美之时未必不可为。

  没有实践就没有话语权,这是最浅显的道理。因为稻盛和夫的成功,他才有《干法》的经验之谈,读后感《《干法》读后感1500字》()。书中展现了稻盛和夫在业之时面对的种种困难,又是如何解决。此间的种种都让人印象深刻,然而最让人惊奇之处是在于创业,稻盛和夫把不可能变为可能,化腐朽为神奇。创业之初时面对本该拒绝的无法完成的订单时,稻盛和夫做出了让人意料之外决定。无论是面对客户还是员工,稻盛和夫都是洋溢着自信说“我们能做”。这份强大的自信,或者可以说是信仰的力量。感染着周围的一切,给人以极大信心。他的这种强大的影响他人的信仰之力,来源于他的研究,他那成功的研究,这项研究他做到了全世界第二家。可以想象那个年轻的稻盛和夫在创建自己的公司之时,已经是专业领域顶级的专家了,掌握这核心的科技。

  稻盛先生在《干法》中阐述了对于“倾听产品的哭泣声”,“制作会划破手的崭新的产品”,“乐观构思、悲观计划、乐观实行”、“外行的长处是可以自由发想”、“创造性的工作”、“将创造发明导向成功的正确的地图”等等,给了我极大地启发,也是真正最适用的工作方式!

  惯性的思维是我安于现状,默认得到的就是最好的,忘记了思辨,忘记了挑战。慢慢的我们创造力、能量发挥和胆量都在丢失,面对事情时,我常想到的都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要尽量不出错就好,但是正是这种不愿意出错的谨小慎微的思维方式,反而使我无论在生活还是工作中受到了严重的束缚!安适舒适的现状麻痹了我们的感官,完全意识不到危险的降临。

  在我理解,没有问题才是最大的问题。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我们所处的环境不可能一成不变,当时代进步了,而我们还停滞不前,终有一天会被进步的浪潮淘汰。适者生存,不停地创新,并且有意识的去思考、打破桎梏,“横看成岭侧成峰”的多角度看待问题,用全新的思维思考问题,多角度分析问题。时刻有危机意识,居安思危,秉承创新,做新时代“弄潮儿”。

  你必须自己认真去想,认真去思考,这种思考是一切的开始。

  我们要珍惜今天所拥有的工作权利,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工作岗位,在工作中不找任何借口,积极主动,敢干挑战自我,坚持不懈地努力,挖掘自身工作的潜在职责,主动承担责任。摆正心态,坚持“愚直地、认真地、诚实地”工作,脚踏实地,不断树立“高目标”,乐观构思、悲观计划、乐观实行,勇于在“旋涡中心”工作,将创造发明作为导向成功的“正确的地图”。走在时代的前段,掀起时代浪潮。

  感谢领导给予我读此书的机会,对此书我感受甚深,字未及全意,感不能全续。

  —— ivan半疯

《没有人不爱诗歌——读<青春读书课>有感》

  我今天来谈下我的《青春读书课》读后感。

  朋友们,诗歌是中国文学的主要源头。中国的文学是以诗经开始。古往今来,诗经楚辞,唐诗宋词,元曲和现代诗,甚至我们现代人天天唱的流行歌的歌词,全都是诗歌。人们用诗歌写记录历史,追求高雅,表达思念,讴歌家园,探讨生死,感怀人生。总之,诗歌,这种惜字如金、富有韵律的神奇的文学形式,承载了人类各种各样的情感。

  在中国古代和近代的文学家中,无不以吟诗作对来体现自己的才华,无不以创作古典诗词为自己的至高追求。大家知道中国为什么有“小说”这个名称,在古代人的观念中,小说是不入文学主流的,最开始写小说的人都是文人中不务正业的人,只有诗词歌赋才是能登大雅之堂的。在《红楼梦》中,曹雪芹总是不遗余力地在小说中写诗,或者让书中人物作诗,或者自己做引子诗,或者编写警示歌谣,大观园中活动才子佳人们比试文采,无不以吟诗作对,猜灯谜来展开。虽然现在小说和诗歌一样并列伟大了,但是诗歌,自古以来,一直是中国文学的最精华部分之一。开国领袖毛泽东也喜欢写诗词,大家可以读读他的沁园春-雪。

  所以,要学好汉语,要体会汉语言的最精华部分,一定要好好读诗歌。

  不仅中国如此,世界文学中诗歌一样重要。西方文学也是有诗歌源头的,那就是古希腊的《荷马史诗》。你很难想象,英语中如果没有莎士比亚、雪莱、济慈的诗歌会变得多么苍白!俄罗斯语如果没有普希金会变得多么单调。无论哪一门语言,都因为伟大诗歌的出现而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正因为如此,我看一套语文教材好不好,主要看它选诗歌类型广不广,选的诗歌数量多不多。所以,在翻过这本书时,我发现,几乎每一本都有诗歌,你看《人间的诗意》、《古典的中国》,还有《白话的中国》和《成长的岁月》,古今中外,各种流派的诗歌包罗万象,可谓处处有诗歌,处处有诗意。所以,这套书的作者严老师多有品位,他选择这么多诗歌去传播真善美,传播语言文化,真的是独具慧眼。

  要不信,你看,从诗经的“青青子衿,悠悠我心”到楚辞的“风飒飒兮木萧萧,思公子兮徒离忧”;从温庭筠的唐诗“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到苏东坡的宋词“一蓑烟雨任平生”;从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到元好问的“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诗经楚辞,唐诗宋词,童谣民谣,那些熟悉的、优美的、饱含思想和情感的古典中国诗,多么富有魅力。所以,下次语文考试中那些古诗词默写题,一定要记得拿满分。

  什么?你不太喜欢诗歌,因为这样的古典诗歌太高雅?你觉得他们曲高和寡了?哦,没关系,诗歌可不是全高雅的,那你来读奔放的外国诗歌吧,他们不像中国古典诗歌有那么多的格律限制,你读过艾米莉·狄金森的《篱笆那边》吗?你听:

  篱笆那边/有草莓一颗/我知道/如果我愿/我可以爬过/草莓,真甜!/可是,脏了围裙/上帝一定要骂我/哦,亲爱的,我猜,如果/他也是个孩子/他也会爬过去,如果他能/爬过!

  朋友们,读了《篱笆那边》你感受到诗人字里行间流淌的单纯了吗。同学们,你们会觉得这个作者幼稚吗?你们不觉得长大以后,你们在越来越远离这样单纯的快乐了吗? 哦,还有,在座的成人朋友们,你们会嘲笑这样的语句吗?你们会嘲笑这种美好的单纯吗? 不,我相信你们都不会,相反,你们一定会怀念自己曾经也那么单纯过。每个人在幼年童年的时候,单纯地快乐俯拾皆是,可是长大以后,成长的烦恼,生存的压力,你有没有想过,我们的单纯都哪里去了?

  有的朋友会说,我还是不喜欢诗歌,太矫情。哦,你误会诗歌了。诗歌可不是只有多愁善感,风花雪月,诗歌在承载理性和深刻上,一点也不逊于其他文学体裁,。在《人间的诗意》读本中有许多深刻地、沉重地富有思想的题材,在这些诗里,诗人们讴歌自由、鞭挞世俗、感叹人生。不信你听,诗人裴多菲在歌颂自由: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一切皆可抛。

  你听诗人叶芝在为人生感叹:

  当你老了,头白了…回想你过去的眼神的柔和,回想它们昔日浓重的阴影;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你听大思想家卢梭在讽刺那个世界:

  这世界是喜剧一场,每个人的角色不一样,那边台上是主教、征服者、部长,他们穿着戏服全身闪光,而我们卑贱的百姓,微不足道的群氓,坐在最后几行,是大人物鄙弃的对象。我们台下的是观众,但是,我们花了钱来捧场。要是闹剧演得不像样,我们要喝倒彩震天响。

  诗中自有真性情,诗中自有大智慧。朋友们,要爱诗歌,爱生活,。这套书中有着表达各种情感的诗歌,但是我真诚地希望大家一定要将里边励志的、满怀生活憧憬的诗歌选出来,贴在墙上,记在心里。铭记这些伟大的诗歌,激励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勇往直前。比如英国诗人斯特朗的《给生活以时间》(见人生的诗意第一册)就是非常励志的一首诗歌,我选择它来结束我的演讲。

  《给生活以时间》——[英国]斯特朗

  别难受,当厄运对你拉长了脸,凭眼前的一切并不能就此得出结论呵;假如你愿意等待,怀抱着信念;你将得到应有的回答。给生活以时间,纺出看不见的命运之线;一切努力都为了追求那事物内在美的实现。千万别丢了理想,丢了信念。要坚信一切都是为了更好的未来,别催促上帝的安排;给生活以时间,去把理想实现。

  谢谢大家。

《青春作伴好读书》丨读书有感No。 6

  原标题:《青春作伴好读书》丨读书有感no。 6

  《青春作伴好读书》读后感

  06

  毛主席曾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而高职院校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础阵地之一,读书可以带动整体学风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也有利于提升学生的精神面貌和培养他们的自信心。

  拿到《青春作伴好读书》这本书是在10月23日,我大概是被它的封面和排版所吸引,它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封面上三位登山者不畏狂风暴雪,接受大自然给的考验,逆境奋争,苦中寻乐。正如张姐告诉刚踏进大学的我们,不要很迷茫的度过每一天,当觉得自己没有目标的时候,静下心想一想,你想要的生活是怎样的,人生只有先苦后甜,没有先甜后苦之说,要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能干什么,并为之努力,人生道路上,不会总是坦途,其中会有数不清的,大大小小的挫折,我们只有经过了挫折的磨练,才会成功。

  《青春作伴好读书》这本书里的爱情诗篇《当你老了》,短短的12行,150个字,诗人叶芝把情感表达的极为丰富,他通过多种表现手法,写出了他对女友忠贞不渝的爱恋之情,他用诗歌来诠释人类心灵,人性世界,思想的流动自然而欢畅,他把爱、灵魂与智慧糅合在一起,共同倾诉了一个主题:时间与爱情。而人与自然里的文章《藏羚羊的跪拜》,我不由感到心情十分沉重,即为藏羚羊那份沉甸甸的爱,又为猎人所丧失人性感到悲哀。两行眼泪从藏羚羊的眼里流了出来,这样看,动物大概也是通人性的吧!通过阅读这篇文章,我想,我们该要用平等、自由、博爱、仁慈的心来对待我们生存的生态环境了,人类的道德光芒不仅需要照亮人类社会,还要照亮大自然,照亮整个动物世界。

  一本好的书籍,可以影响你的一生,虽然学习苦,学习累,但这是我们不可避免的,我相信只要用心去感受,用手去触碰,一定会感到快乐,在仁寿山下,读书永远是我们最美的生活方式,而实习班主任张老师,永远是我们最美的大姐姐,最后很感谢各位编书的老师,用心送给我们的百篇美文,推荐的百本书籍,因为《青春作伴好读书》这本书带给我的不仅仅是白纸黑字,更多的是人性的美!

  ——17应用三班 蔡瑶

  编辑丨邵 彤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精选10篇

  《在细雨中呼喊》是一本由余华著作,作家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5.00元,页数:283,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一):那些记忆

  这大概是我最喜欢的余华小说了。

  当人们无法选择自己的未来时,就会珍惜自己选择过去的权利。回忆就是这么的不可思议。当日渐黄昏,一老者倚在公园长椅上兀自思考着,那沉醉的笑容,是在回忆里遨游啊。而回忆的片段是自己所精心挑选排列好的,而这一次,是一次新的旅程,无关功利,无关他人,只是自己,依着随心所欲陈列的记忆碎片,涅槃重生。

  小说以一农民家三孩子中老二为第一视角,絮絮叨叨地讲述了数十个周遭人物或悲或喜的浮夸人生。

  早起叛逆而后又泯然众人的哥哥,如广大农民同胞一样,不得不为生计发愁着。

  弟弟在农村河塘游泳时溺水身亡,临死前余华赐予了他直视太阳的权利,他坚信他能看到,因为,这一眼的代价,是生命。我曾驻足渤海边直视烈日当空的太阳,很可惜,体会不到那时孙光明的感受。

  父亲是一个十足的恶棍,给大哥媳妇见面的第一个礼物就是去摸人家的乳房,在家中埋汰自己的父亲,巴不得这老家伙早点死掉,而后又迷上村里的寡妇,对妻子不管不顾,似乎在他身上找不到一个可以称之为善良的东西,就是这么一个人,却是那么真实,可悲。

  母亲一生兢兢业业,对每个人都是一派和气,从不与人动怨。最令我触心的是她生孩子那一抹的随意:“剪刀离得远,拿起来不方便,孩子生下来还得洗洗。本来早就给你送饭来了,没出家门就疼了。我知道要生了,想去拿剪刀,疼得走不过去,,,父亲不耐烦地打断她的唠叨:是男的还是女的?”我是相信这一幕的,我不得不相信。

  苏宇苏杭在孙光林人生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启发了他的性觉醒。中国家庭对于两性的教育往往是力不从心的,三缄其口。于是,他一度因为手淫而内疚自责,又为有觊觎女学生的想法而自觉变态,在那个懵懂的年纪,所有的孩子都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伤了别人,伤了自己。

  王立强被无知无畏的妇女害死,当然,偷情固然不对,在当时哪个社会环境,人心不古,人言可畏,恐怕也只有一死才能落个清静了罢。是谁杀了他。

  祖父的暮年是一个悲剧,当他沉溺在自己编织的记忆长河中时,孙光平看到了他嘴角不经意流露出的满足的微笑时,大声地斥责了他,俨然一副小大人模样地告诫他以后不要再一个人笑了,只有神经病才会这样。

  病态的家庭,病态的孩子心理,病态的家人关系,病态的社会,人间悲剧。

  余华以其独特的诙谐荒诞的笔调写下这些故事,零碎却不凌乱,活生生地向作为读者的我展现出了属于他记忆中的农村现象。我想,小说中的部分情节,应该是他经历过的,至少,是在他身边发生的。他对于芸芸众生的病态心理有这极致的特殊理解以及特殊的揭露方式。读着一个个令人心碎压抑的故事,让我也不禁会想起自己的童年,甚至于,起意写一篇属于我的《在细雨中呼韩》。

  余华,还真是影响我足够深的作者啊。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二):吸血的人

  这是我看的第三本余华,前两本是《活着》、《许三观卖血记》。

  余华的文字有种魔力,让人轻松愉悦,没有压力,让人笑过哭过,最后在旁人看来像个傻子,分不清是哭还是笑。

  或者这就是余华一直想表达的人生,笑中带着难受。

  当然,顺畅也是我喜欢读他的特点。

  但这本书却在开头那几张篇幅,充满了散文味,我以为他换了风格,或者到达一定巅峰后憋不出来了。

  错落交叉的时空顺序,差一点就没看懂,后来想想这大概也是余华像创造的记忆氛围,人小时候的记忆是最薄弱的时期,零散的。好在最后结尾,给它转过来了,形成一个闭环。

  这个叙述手法很散文。一点不余华。

  可是越往后,内容还是回到了余华身上,幽默,诙谐,残忍,像干裂的北风,呼呼呼,我说他是韩寒的师父,风格太像了,以前的韩寒更加直白,现在沉淀下来的韩少更像这个大叔了。

  余华的小说有个共同点,就是会出现大量的角色突然死去,每个角色的都以这样的形式结束,戛然而止,大概只有死亡能带给人直白、真实的东西。

  每个人在死亡前都展现出柔软的一面:“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每个人物都在苟延残喘,努力用尽的活着,书里书外,都在生活在混在一起。

  虽然大部分手法和笔墨都在讽刺那个时代病态的思想意识和社会形态。但却不小心也展现出积极的一面,每个人都出现对生命的敬重,对美好生活期望,那个时代的绝大部分人简单的相信只要正直勤劳,行为端正,就能在追求信仰路上越走越远,这也是现在这个社会达不到的,即使思想开放了,男女平等了。

  这在他的《活着》还是《许三观》里面都有描写。每个人在人生悲剧的不能够选择下,都选择积极的活着,就是那种最简单的力量在帮助他们积极的活着,哪怕那种意识低端廉价,却一根筋的充实着。

  但《呼喊》中却有不同,虽然描写了他父亲的死,却没有意料中改变,这里面有2点,一是他没有出现余华最乐意展现的人性升华,这个父亲在死之前都没有升华起来,最后竟然惨死在茅坑,二是没有让人痛心,有种死有余辜的感觉。这在余华作品中少见,因为这种没有人生反转的角色,在余华精炼的风格里显得浪费空间,《活着》震撼的一点是大量的人失去的让人无奈唏嘘,另一方面,父亲的低端品质更多是为了突出母亲的作用,书里面的母亲很传统,在寡妇和父亲混在一起的时候,即便是父亲光明正大的从家里拿东西往寡妇那送,晚上光明正大的走进走出寡妇加的时候,母亲却坚持的认为所有的错在寡妇身上,甚至一天爆发和寡妇来了一场正面冲突,那场戏很精彩,父亲没有出面,哥哥没有出面,母亲依然带有传统女性意识上的薄弱点。

  乃至现在这么发达的社会里,出现这种情况,常见到的被打被谴责的大部分还是是小三,正统带着一帮人捉奸,逮到小三一顿乱打,拍照摄像。却和书里旧社会毫无文化的母亲,真是一脉相承了。

  书里其他重要笔墨分别写了爷爷、小伙伴、领养父母。主人公在养父母那里等到了真正的父爱,虽然那个女人很奇怪,但还是很怀念她,在被冤枉的时候,是她选择了相信他。他在他的小伙伴那里等到过真正的友情,甚至得到过朦胧爱情,虽然这在他的生命中不断的消失,他在他可怜的爷爷得到过久违的期待感。戏剧的是,他和他的爷爷却在相互不认识的方式见面,两个同样可怜的人,什么都没有了,却在寻求虚无缥缈的依靠。各种命运交错在最后他和爷爷回到了一开始的地方,这也是这本书神奇的结构。

  书里也充满了个体孤独,每个人的孤独,是哥哥对生活的无奈,是母亲对父亲的无奈,是苏宇生命最后时刻的无奈,是鲁鲁对母亲不能回来的无奈,是王立强在各种逼迫下的无奈,也是李秀英对脆弱生命的无奈,无奈就是无能为力、无力反抗。

  “它对自己生命的谦让,不做任何反抗地死去,使我眼前出现令人不安的破你图景。”

  这段对牛的描写,也许就是余华对那个社会形态下各种生命百态的描写。

  我一直认为,人的成长,不是依靠时间年轮,而是在周围人的不断消失中,获得成长的灵感。

  这有点讽刺,有点酸性,但却是人生的共鸣。

  当你看过那么多人的突然离去,你会脱离自我,变得热爱孤独,你不会因为神秘而对他产生恐惧,恰恰相反,你变得更加熟悉,你变得不再害怕,你仿佛走近一个场景——看到自己离开前的样子,你变得无限依恋,你变得更加温暖。你更在乎家人朋友那种随时可能被剥夺的维护,你在乎友情的珍贵,因为你担心它们随时都可能像余华笔下那样,突然的消失。

  排斥和恐惧都消失了,留下敬重那份力量。这才是余华笔下,才是那个时代留下的最好财富。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三):余华的真实

  二轮复习时用的语文教材有个很迷的板块叫“打通练习”。大意就是说,文言文阅读、古诗词鉴赏、现代文阅读可以作为作文素材。有一讲就先排了几篇王阳明的文章,然后讲讲王阳明的生平,盖棺定论:你看这么励志的人物多适合写作文啊!

  《活着》的节选曾入围高考题,《黄昏里的男孩》甚至被两次裁剪两次入围模拟题,余华自然而然地入围“打通练习”。那一讲先排了高考、模拟考中来自余华的选文,最后以余华的一篇自传式散文作结。里面有这样一句话:“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某天吃晚饭的路上(也许就是看到那句话的那天),我把这句话复述给一起吃饭的两个关系还算要好的同学。其中一个阅读量比较大的女孩,皱了皱眉头就说:“余华啊,我觉得他写的东西都很……”这就是字面意义上的“不可描述”了。她不满足于停留在这个含糊的表达层面,遂追加一句:“那个偷水果的男孩和孙福什么的就让我很难受。”“偷水果的男孩”和“孙福”都是《黄昏里的男孩》中的人物。

  她的意思,我想,就是说:余华写的那种重口味故事是真实吗??你别搞笑了。

  对于她的态度,我当时就有些不敢苟同。这个话题后来就不了了之了,毕竟我们都是语文成绩在长达四十分的区间里上下浮动的渣渣,也谈不出个所以然。

  然而今天我还是鼓起勇气继续这个话题了。(精神可嘉)

  《在细雨中呼喊》这本书我大概用整个高中时光来读,越读越有劲。中考后,七月上旬被抓到高中里集训——学校没有明说是集训,是以留学生活动为幌子的,我们去了才发现,老外玩他们的,我们学我们的。为期两周的集训每周都安排考试,考语数外三门,最后要综合两次考试成绩分班。某天,我吃饱了撑的,翻了翻学校让我们“自愿”购买的严凌君老师编的《青春读书课》中的上一册《世界的影像》(想来这十四本书我到现在也还没看完otz)。我本来是打算看看书消消食,然后午睡的。孰料我随手一翻翻到《在细雨中呼喊》,那时一定是冲着余华的大名飞快地读下去的,毕竟我那时荒废初中三年,猛地发现自己的阅读量少得可怜。当我读到最后:

  月亮向另一片云彩靠近过去,再度钻入云层后,苏宇说道: “其实不是抱住郑亮的肩膀,是抱住你的肩膀。我当时就这样想。” 我看到苏宇的脸一下子明亮起来,月光的再次来到让我看清了苏宇生动的微笑。苏宇的微笑和他羞怯的声音,在那个月光时隐时现的夜晚,给予了我长久的温暖。

  我脑子里“嗡”地一声,炸了!毕竟我当时心智超级不成熟(现在是心智不成熟),接触过剪刀手们剪的几对,也接触过一些同人文,除了正经脆皮鸭文学还没接触过其它该接触的都接触的差不多了,看到严肃文学里出现这种内容,后果可想而知:我激动得都清醒了,又细细品了一遍直到午休时间结束。和本书的初识让我对苏宇超有好感,用当时不过脑子的、幼稚的第一印象来说,就是“哇这个角色也太苏了吧!”

  后来,大概是高二的时候,每年十二月学校有个劳什子名为“艺术节”,有个环节叫跳蚤市场。就是在赶集的时候,溜达到一个书摊上,买了本二手《在细雨中呼喊》。算算时间,已经过去一年半了。艺术节是安排在周六的,浪完就可以滚回家享受美好的二十二小时周末时光。当天,我就把书看完了,看到半夜十一点将近第二天的样子。二手书被我翻得书脊都折断了。这一遍阅读时,出于对苏宇初识时的好感,前面内容我正常翻翻,从提到苏医生起就开始高度戒备,紧紧盯着这家人看,看到苏宇之死时,我真情实感地心痛了。那感觉就像无意间得知多年不曾联系的老友原来已经去世。也许是余华的文字太有魅力了,我按捺着悲伤的情绪继续读下去。我看着这个叙述或者说这段回忆渐渐走到了记忆开始的地方。合上书本的那刻,我听着静夜的声音(也许是秒针滴滴答答的声音,也许是窗外的风声),真切地感受到何为余韵无穷,回味良久。

  言简意赅地说,就是《在细雨中呼喊》的阅读体验很爽。

  再后来是高考后,高考刚结束那晚我就被妈妈逼着估分。此后每天都沉浸在高考考砸数学尤其失常发挥的负面情绪中。十三天后查到高考分数,果然很差,就像一锤子砸下去又敲了个章:经认证你的确很菜!

  当然,估分和正式出成绩的负面情绪还是有微妙的区别的。估分只知道自己考得烂,出成绩后还能多知道一个别人考得好。夜晚的确能够放大所有情绪,临睡前,听到妈妈冷不丁来了一句:“你看看你身体这么差,人家某某某(某个高考超常发挥的闺蜜,是市文科状元)虽然也有劲椎病,但好歹能上北大。”我已经不记得她有没有追加一句:“你呢?”这句话的杀伤力已经足够大了,不在意这一两个字的。这与刚估完分、刚出成绩的时候,使劲抹着我的背劝我不要太难过的母亲重叠起来。令人愣在悲观与乐观的边缘。

  就像这一段:

  我在冬天凛冽的寒风里,回想起了这样的情景。有一次我和苏宇在木桥上站了很久,那是夏季最初来到的一个傍晚,苏宇羞怯地望着南门的目光在晚霞里微微泛红。他用和那个傍晚同样宁静的声音,回忆着一个平静的经历。他在南门的一个夏日夜晚,因为太热不想放下蚊帐,他母亲就坐在床边替他扇风和驱赶蚊虫,等他睡着后她才放下蚊帐。当初苏宇有关他母亲的这段话,让我听了有些伤感。那时我已经很难得到来自家庭的温暖。 苏宇接下去告诉我,就是那晚上他做了一个恶梦。“我好像杀人了,警察到处抓我,我就跑回家中,想在家里躲起来。结果父母下班回来后发现了我,就用绳子把我绑在门前的树上,要把我交给警察。我拚命地哭,求他们别这样。他们则是拚命地骂我。”苏宇在睡梦中的哭声惊醒了他母亲,母亲叫醒他时,他一身冷汗,心脏都跳疼了,母亲训斥他: “哭什么,神经病。”母亲的声音像是很厌恶,使苏宇当时深感绝望。 少年的苏宇对少年的我讲叙这些时,我们两人恐怕都难以明白这揭示着什么。后来,苏宇死后十多年,我站在这座通往南门的桥上,独自回想这些时,我才逐渐看到敏感的苏宇,从童年起就被幸福和绝望这两个事实纠缠不清了。

  从开始讨论余华那句对自己的评价起,我就在琢磨“真实”的含义。我本来以为一件事情,一旦在现实生活中发生,就算得上真实。然而,由“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这句话可知,这个定义不太站得住脚。“这样的认识是基于生活对于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客观。”那么,“真实”是不是就是剥离表面后的本质?是不是就是驱动人的行为的情感?(在高考前我就从没成功地在议论文里用一句很厉害的骚话一语中的,显然现在更加不可能达到这个水平)我想,在这次经历中,我努力做到客观:我没有揪着母亲话中似有还无的嫌弃与母亲翻脸,我蒙在被子里想了一会儿,想出了以上这些杂七杂八的内容。

  这种奇妙的吻合让我相信,余华确实很接近真实吧。

  二模教材已经被丢啦,所以参考了这篇文章:/?m=thread a=view fid=890 tid=362638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四):呼喊的背后是人性的坚韧

  余华有五部长篇,至今日,皆已读毕。五部长篇当中,就创作时间而言,《在细雨中呼喊》是最早的一部,就我的阅读顺序而言,却是最后一部。故此,我先入为主地接受了写出《活着》的余华,写出《许三观卖血记》的余华,写出《兄弟》的余华。不得不说,余华这第一部长篇,真得很不“余华”,尤其是该书的语言风格。记得当初读完《兄弟》之后,我曾经玩笑式地用“粗鄙”二字向好友形容余华的文字。而这本书无疑让我重新认识了余华,或许,这才是余华。当然,关于作者本身我并没有太多研究和了解,我的所言所写不过是一个业余小说爱好者的直观感受。

  关于在细雨中的呼喊,作者在开篇曾这样写到:再也没有比孤独的无依无靠的呼喊声更让人战栗了,在雨中空旷的黑夜里。我想,这句话已然奠定了全书的基调。细雨中的呼喊,是对冷漠命运的质问,孤单、乏力而又无助,但在这呼喊的背后,却是人性的不屈和坚韧。无论是“我”、“我父亲”、“我母亲”、“我祖父”、“我哥”,还是“我”在不同时期的伙伴,他们或粗鲁、或龌龊、或肮脏、或下流、或怯懦、或狡猾、或软弱,却无疑都是悲情人物。或许你也跟我一样,不止一次地想象,这样不堪的人生该如何维系?可他们的坚韧却超出了想象。我们很容易羡慕优雅的活法,却很难认可并不光彩的活法。可从本质而言,二者不都是活着吗?活下去是活着的唯一理由,这便是人的韧性。从这一点来看,余华不还是那个余华吗?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五):找不到自我

  在这样一个淅淅沥沥的雨天,来梳理一下这几天刚读完的《在细雨中呼喊》最好不过。读余华的小说总有种让人想要一口气读完的感觉,《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第七天》都是这样,可唯独这本,一开始便让我觉得碎碎念念、东拉西扯、模模糊糊,一度觉得这什么破玩意儿?然后越到后面越发理解了余华这样安排的目的。这本书是以一个少年的视角去回忆他的童年,回忆不就是这样模糊的么?回忆不就是这样由一些零散的记忆碎片拼凑在一起的么?余华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可以用孩子的眼睛去透视到成年人的内心,用孩子的语言去揭露当时那个社会背景,窥探那些看似可笑实则悲哀的人们。很多描写都出奇的细腻,比如孙光林关于男女性别认知的回忆,对于亲友以及自己都是那样惊恐和不解,各种幻想和失眠并发,连父亲和寡妇的偷情都让他好奇而并非愤怒;还有他对死亡的认知更是让我豁然开朗,死亡竟然还可以这样解释!“我们并不是生活在土地上,事实上我们生活在时间里”,“我的弟弟一不下心走出了时间……”。读完本书有一种淡淡的哀伤,因为感觉主角孙光林一直在虚无中寻找自我,他一直找不到自己的存在的位置,更不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他零零碎碎的回忆里都是一种恍恍惚惚的状态,我努力陪他找自我,可是读完整本书都没有找到,也许我也还在找……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六):被细雨吞没的孤独

  作者在自序中说,这是一部关于记忆的书,它的结构来自于对时间的感受。 的确,这就是一部关于记忆、关于时间的小说。而这记忆和时间都是碎片式的,如同一段又一段不同夜晚做的梦,被作者天马行空地串联在了一起,交错的时空形成了奇幻的美感。 回忆究竟对一个人意味着什么?对于意气风发的成功者来说,回忆也许意味着一苦思甜、打拼奋斗;然而对于一个失败者来说,回忆也许意味着美好和甜蜜。 南门和孙荡,一个村庄一个城镇,贯通了孙光林已走过的所有生命时光。这两个地名拉锯般撕扯着孙光林的回忆,组成了他破碎的过去时光。 南门是一个充满痛苦、屈辱、孤独的所在,是孙光林不愿面对的甚至极力逃离的现实。那里有曾将他送走又回归的家庭。有恶棍无赖、地痞流氓一般的父亲,有软弱隐忍的母亲,有曾经抱着幻想,然而最终却只能接受平庸生活的哥哥孙光平,也有将美好时光停留在河中的弟弟孙光明,还有那忍辱负重的祖父孙有元。然而这个有着孙光林所有家庭成员的家,却没有给他带来一丝的幸福和温暖。有的只是满嘴的苦涩,不愿提起的回忆,和极力想要逃离的欲望。 孙荡则是孙光林理想中的梦幻世界。那里有像父亲一样疼爱着他的王立强,像母亲一样信任着他的李秀英,有与他恩怨分合的小伙伴。他在命运中所咀嚼出来的所有幸福与满足都来自于这五年中所得到的不多的关爱。这五年时光足以构成他生命的全部。 “当人们无法选择自己的未来时,就会珍惜自己选择过去的权利。回忆的动人之处就在于可以重新选择,可以将那些毫无关联的往事重新组合起来,从而获得了全新的过去,而且还可以不断地更换自己的组合,以求获得不一样的经历。当一个人独自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在日落时让嘴角露出一丝微笑,他孤独的形象似乎值得同情,然而谁又能体会到他此刻的美妙旅程?他正坐在回忆的马车里,他的生活重新开始了,而且这一次的生活是他自己精心挑选的。”作者如是说。 但阅读的过程中,我更多的是体会到生活的不易、艰辛和令人心碎、甚至窒息的往事,难道这就是作者所谓的甜蜜的重组?不,我不同意。 我从书中看到的是,通过一次次对过去的惶恐的回忆,都提醒着我们今日生活的可贵,提醒着我们对今日生活的珍惜。如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海伦的不幸遭遇在提醒着我们,作为一个健全的人活在这世上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情。 余华因这部小说于2004年3月荣获法兰西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而我阅读这部小说并不是因为这个。而是由作者的作品指引,一路从《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读到了《在细雨中呼喊》。 之前曾用听书听了一遍,可是完全不得要领,也不明白作者为何写这些,重新阅读时才发现这作品闪烁着哲思的光彩。小说里包含的内容太丰富,亲情、友情、也许还有含糊的爱情,在这里都有着别样的面目,既熟悉又陌生,既绝望又充满希冀。 最触动心灵的是孙光林和苏宇之间的一段友情。孙光林十二岁回到南门之后,这个原本是至亲的家庭竟然选择排斥与孤立他,令他在长久的孤独之后陷入一段又一段梦呓般的回忆中。而在孙光林与家庭的对立日益明显时,苏宇正因为父亲的举动(和寡妇通奸)开始了对家庭的惊慌之中。 两个被孤独渗入骨血的敏感灵魂彼此慰籍和温暖,演绎了一段惊心动魄的友情。这一段友情因孤独而来得更为深沉,更为纯粹,也更为值得珍惜。 “我在月光下看着苏宇,他没有立刻往下说,而是仰起了脸,我也抬起头来,我看到了斑斓的夜空,月亮正向一片云彩缓缓地飘去,我们宁静地看着月亮在幽深的空中飘浮,接近云彩时,那块黑暗的边缘闪闪发亮了,月亮进入了云彩。…… 月亮向另一片云彩靠近过去,再度钻入云层……我看到苏宇的脸一下子明亮起来,月光的再次来到让我看清了苏宇生动的微笑。苏宇的微笑和他羞怯的声音,在那个月光时隐时现的夜晚,给予了我长久的温暖。” 月亮与云彩的关系是如此密切,就如两个少年彼此吸引、理解、包容、倾诉、依恋、渴望的复杂友情。这段感情来自灵魂的最深处,源自深入骨血的孤独,这感情接近爱情又不同于爱情,它是这世间最为纯洁的友情。 除了天马行空的时间线索,梦幻般的记忆场景,小说中始终有直入心灵的孤独。这种孤独在喧嚣的世界中更显得深重而绵长。 孙光林是孤独的,他的父母、兄弟、朋友都是孤独的,所有人都在难言的孤独之中或沉沦或呐喊,但最终都淹没在毫无回音的连绵的细雨之中。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七):一位叙述者的回忆

  余华的这部作品,展现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中国。孙家的第二个孩子,孙光林。作为本作品的叙述者。给我们讲述了他青少年成长的经历。作为一个异类,他几乎无视父母和兄弟的存在,六岁时被送给城里的人家,五年的生活他曾体验过家的温暖。十二岁时,因收养他的家庭蒙难返回原家。

  他的父亲庸俗而非同寻常的生活,代表了粗鄙的一类人。男女之前的蝇营狗苟和村民所向往的城市生活的魅力,在农村生活中都用相当准确的写照。时间在其中起伏跳跃,每一个“时间”都退隐到背后。(闪烁的插曲的连缀)活跃于纸面的几十个人物,书中既有现实(“我突然发现了逃跑的意义,它使惩罚变得遥远,同时又延伸了快乐。”)、也有粗俗(“老天爷,你下diao吧,操死我吧。”)的绝望。 多组父子之间爱恨交织的尴尬情感,爱与恨,尊重与鄙视,恐惧与敬畏,仿佛细雨中的呼喊一样,触目可见。

  跟随他超然旁观的目光,我目睹了他的父亲、祖父、兄弟、邻居、同学之间的生活。小说由零星的回忆组成,摸索着记忆的线索,把无数的信息碎片拼接起来,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故事。在比较人性最好与最坏的一面中,余华没有走向极端,指引我们穿越奇妙而复杂的人性众相。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八):就这样逼着他死去

  整部书以一个孩子的成长为主线,讲述影响他成长的人和事儿。孙光林童年不能说代表一个时代,却表现了那个时代的黑色幽默。

  孙光林身边的人都双悲剧收场。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他的爷爷和他的养父。他爷爷在丧失了劳动能力后,百遭儿子的嫌弃,一度想要以死来结束这一切。人到老了就什么都没了,唯有自己的儿女却也盼着自己早死,最终他还是走了,以一种最悲惨的形式离开了这不愿留恋的人世。他,是被逼死的。

  孙光林的养父,没有人能说他做的对与错,一个活着的人是需要性俗来满足自己的,在养父最需要性的年纪没有得到满足的情况下,红杏出墙也不难理解。被发现奸情后,他以最极端的方式终结了他悲惨的一生,孙光林的养父不像他的生父那样不知廉耻的与寡妇偷情,孙光林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不对的,但家里的病妇满足不了自己,就难以抵挡对性需求的渴望。世间不乏同样的悲剧。他,也是被逼死的。

  感谢我现在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活在一个安逸的环境,接受最平凡的自己,满足现在的一切,也许我就是最幸福的人。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九):时空中飞跃的青春

  《在细雨中呼喊》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线性叙事,它是一个由小主人公孙光林的记忆串联起来的断断续续的碎片,但穿越时空把这些碎片拼凑起来展现的确实他记忆中的青春岁月。 在我的眼里孙光林的内心是孤独而又极其强大的,叙述中他那时正是六岁到十二岁的单纯的青春时光,可他却无数次的面对着各种各样的死亡,年老亦或少年,悲壮亦或残忍,面对着陌生人,朋友,家人的死亡。这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极其残忍与不公,可能也正是看过,听过了太多的死亡造成了他童年对待事物的冷静的态度,甚至也可以说是冷血的态度。对于弟弟的死亡,家中的败落好像都与他无关,这样一种冷静旁观的叙述视角也真是余华在这里的态度展现。

  余华没有在这里描写了很多人物,但没有任何一个是完美的,他选择了人的好也选择了人的坏,全面立体的展现了那个时代的普遍人性。同时看了《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之后,我越来越明白余华从来都不是要表现时代,表现历史的人,这些都只是作为他的一个淡淡的背景,来帮助他描写一个个实实在在存在的人。他描写孙光林的祖父父亲,他的养父,他的母亲,兄弟和朋友们,都是在更全面的刻画主人公的性格。孙光林不是生来就孤独的,他一直在寻找着陪伴自己的人,也一直在不断失去他们,无论陪伴还是对抗都可以证明他实实在在的存在着。

  这部小说并不是一个描写现实的小说,他有时跳跃荒唐,有时却诉说着时间的哲理,结构回环从南门离开最后又叶落归根。他的呼喊是对于他童年生活痛苦的呼喊,是对于消逝的青春岁月的呼喊。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十):在时间里呐喊

  这是一本回忆性小说,余华以孙光林的视角,平静的讲述了在南门和被领养的生活。 小说中有一些令人惊恐的画面:十多岁的少年强奸七十多岁的老太太,醉酒老人掉入茅坑死亡,两位老师把学生关进小屋疯狂逼问,逃命路上母亲睡着被野狗吃了……像这类荒诞的画面,我以前只在《百年孤独》里看到过,也许是读过的书太少,这样的场景让我有一种不真实感,很难理解中国农村的生活会有这样的景象。 余华的这本小说,既有人性中恶的一面也有好的一面,小说描绘了许多农村人的生活景象,里面充斥着谎言,背叛,不忠,恐惧,冷漠,孤独,温暖,感动,友情。这些都使人更加立体而真实的了解中国农村旧时的景象,折射出了旧时中国社会普遍性的一面。 与其说小说在展示农村景象,不如说是在描述生活的变迁,毕竟我们的时代一直在变。在变化中尽显人性百相,这也是生活和时间带给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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